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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高考加分条件政策 邢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17 11:07:26 | 春风招生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13010104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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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高考加分条件政策 邢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09年邢台市征女兵

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以下分别简称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和普高生)。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军队干部子女优先征集。
征集年龄:普高生为17-19岁,在校大学生年龄为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年龄计算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
身体条件: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要求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视力要求大学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6以上,普高生为左眼裸视4.5、右眼裸视4.7以上。
素质评定: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分值,进行素质评定,将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三项分数和政治面貌、年龄加分相加,为该青年综合评定分数。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享受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
征集程序:应征女青年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市征兵办公室按照报名、查验证件、初审、身体初检、确定体检对象、组织体检、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面试考查、综合评定、组织政审、身体复查、审定新兵、公示预定新兵名单、办理入伍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办法:符合基本条件的女青年,户口是本地的到市征兵办公室报名站报名(市报名站地址、联系电话附后)。报名时,携带1寸免冠照片3张(红底彩照)。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有学位证书的一并带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校大学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所在高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普高生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优先征集对象需携带相关证明(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由烈士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军队干部子女,由干部所在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

邢台高考加分条件政策 邢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邢台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邢台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邢台学院

2.学校代码:10104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历史:邢台学院具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其前身是创立于1910年的直隶第四师范学堂,于2002年升格为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邢台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办学地址:

邢台学院: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区: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1169号

8.专业办学地址:除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校区办学外,其余本科、专科专业均在邢台学院办学。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邢台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工作管理机构;负责酝酿、审议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对招生录取方案的实施进行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和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草拟及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省外本科招生计划约占本科总计划的20%。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我校预留计划40人。用于调节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保障进档考生的机会均等。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市、自治区) 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河北省表演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相关要求;河北省表演专业须河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工艺美术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表演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相应省、自治区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河北省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河北省体育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北省相关要求,其专业成绩采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考生,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需慎重填报。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唯一承担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录取工作。

办公地点:主楼8016房间,办公电话:0319-3650800。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状况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700、800、1000、1200元/年;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宿舍。

如有调整,收费标准最终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和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渠道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扶。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意愿,学生入学半年后可申请转专业。具体申请转专业的程序和办法参见《邢台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邢学院政字〔2017〕 81号)( )。

第二十四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泉北东大街88号

邮政编码:054001

招生咨询电话:0319-3650789、3650800

传 真:0319-3650366

邮 箱:xtxyzsb@126.com

学校网址:

邢台学院招生网网址: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邢台学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邢台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办公室。

邢台学院

2020年5月31日

邢台高考加分条件政策 邢台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春风招生网(https://www.cfsbcg.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的相关内容。

邢 台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

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多次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荣誉称号。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专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1821。

二、录取规则

(一)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如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规定)的原则,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志愿,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1.专业测试:认可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

2.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1省内录取原则:我校认可河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认可美术类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1.2省外录取原则:我校认可相应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并认可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表演艺术类录取原则

2.1省外录取原则:我校认可相应省份表演艺术类统考、校考、校级联考成绩,并认可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2省内录取原则:我校认可河北省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校际联考专业成绩,并认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四)男女生比例不限。

(五)我院所有专业不拒收小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六)服装表演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七)体检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对享受加分或者降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九)生源地为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三、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四、中德合作办学

中德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因该专业只允许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出国学习,建议“非统考”考生不要报考,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学生在国内三年完成项目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可获得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德方颁发的写实性学历证明。同时还参加德语化学习,成绩符合要求后可以去德国继续学习获取德国施马卡尔登应用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二)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六、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七、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 www.xpc.edu.cn

电话:0319-2273675、2273053、2271766、2273028 传真:0319-2273053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联系人:李老师 杜老师 春风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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